研究生毕业论文相似度检测管理暂行办法
 
来源:   时间:2013-11-27   字体:【   视力保护色: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 为提高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质量,维护研究生教育良好声誉,避免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进一步端正学风,经校委研究决定,对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。具体规定如下:

    一、检测范围、时间与内容

    1、检测范围:所有在职研究生和脱产研究生毕业论文。

    2、检测时间:论文答辩前。

    3、检测内容:毕业论文正文部分(不包含封面、题名页、本人声明、目录、参考文献)。

    二、检测标准

    论文中连续50个字符与比对文献相同为重合比,合格论文的文字重合比不得高于30%,文字重合比小于或等于30%的毕业论文,方可进行论文答辩。

    三、学员处理

    对于文字重合比例不达标的,分别做如下处理:

    1、文字重合比大于30%且小于70%的论文修改后可参加补答辩。

    2、文字重合比大于或等于70%的不予毕业。

    四、指导教师处理

    1、所指导学员的毕业论文检测结果超过70%取消指导资格两年。

    2、所指导学员连续两年有检测结果在30%-70%之间的,取消其指导资格两年。

    五、检测程序

    1、毕业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部负责,研究生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测,专人监督。论文检测时监督人员同时在场。

    2、检测结果要由检测人、监督人共同签字。

    3、检测结果汇总并按重合比进行分类,由研究生部主管副主任、主任签字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
    六、本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。

    七、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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