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来源: | 时间:2013-11-27 | 字体:【 | 大 | 中 | 小 | 】 | 视力保护色: |
为提高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质量,维护研究生教育良好声誉,避免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进一步端正学风,经校委研究决定,对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。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检测范围、时间与内容
1、检测范围:所有在职研究生和脱产研究生毕业论文。
2、检测时间:论文答辩前。
3、检测内容:毕业论文正文部分(不包含封面、题名页、本人声明、目录、参考文献)。
二、检测标准
论文中连续50个字符与比对文献相同为重合比,合格论文的文字重合比不得高于30%,文字重合比小于或等于30%的毕业论文,方可进行论文答辩。
三、学员处理
对于文字重合比例不达标的,分别做如下处理:
1、文字重合比大于30%且小于70%的论文修改后可参加补答辩。
2、文字重合比大于或等于70%的不予毕业。
四、指导教师处理
1、所指导学员的毕业论文检测结果超过70%取消指导资格两年。
2、所指导学员连续两年有检测结果在30%-70%之间的,取消其指导资格两年。
五、检测程序
1、毕业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部负责,研究生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测,专人监督。论文检测时监督人员同时在场。
2、检测结果要由检测人、监督人共同签字。
3、检测结果汇总并按重合比进行分类,由研究生部主管副主任、主任签字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六、本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。
七、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。